琼州先锋永葆纪检人本色———记乐东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王汉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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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8:30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王汉裕从1997年6月开始,担任乐东黎族自治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8年来,他顶住各方压力,认真查处各种案件,成为一个优秀的纪检干部。 2000年8月28日,黄流镇发生了一起孔汶村部分群众围攻镇政府的恶性事件,惊动了省委、省政府。事发的第二天,县委就派出工作组进行调查,而清查该村财务的任务则落到了王汉裕的身上。
但清查组进村后,遭到一些不明真相的群众的围攻。王汉裕凭着多年的纪检经验,耐心向群众解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避免了事态的恶化。几天后的一个晚上,王汉裕得知,该村一些村民正在暗中活动,准备到县城上访。他毅然带着镇干部回村做工作,再次制止了事态的恶化。 在孔汶村办案的两个多月时间里,王汉裕排除各种干扰,终于查清孔汶村干部截留挤占农民土地租金和高速公路征地赔偿款11万元,以及8名村干部私分7500多元的违纪问题,维护了群众的利益。期间,正逢中秋节,他妻子在工作中猛然晕倒过去,被送进县医院治疗,但他都没有时间回去看看。 几年来,王汉裕认真履行一名纪检干部的职责,敢于碰硬。2001年以来,他共组织查处案件39宗,给予党政处分36人、政纪处分26人。 在办案过程中,哪怕工作再忙,他都详细地查看每一个案件,处理意见能经受得起考验,年年受到省纪委的表扬。由于经常加班加点办案,王汉裕得了腰病,但他常常抽不出时间到医院诊治,只好自己随身带着一瓶活络油,腰痛时,就在疼痛处揉擦。他至今仍然和一家几口人挤在70年代修建的只有二三十平方米的旧房里。 王汉裕多次被乐东县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等光荣称号;2001年1月获中纪委、监察部的嘉奖;2002年被省纪委、人事劳动厅、监察厅荣记二等功;2003年被省委评为“全省优秀党务工作者”。 (本报实习记者 孙乐明 通讯员 孙小帆) 作者:孙乐明 孙小帆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