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人才市场管理程序更规范政务更透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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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8:39 新桂网-广西日报 | ||||||||
新桂网-广西日报讯(记者陈坤)6月9日,记者从人事厅召开的“全区人才市场建设工作会议”上获悉,人事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修改〈人才市场管理规定〉的决定》于5月22日生效,对原来的管理规定进行了7处修改。因应这一变化,我区针对广西情况对修改部分亦作出相应要求。 首先,要求在开展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工作中,要规范办事程序,实行政务
其次,要求加强对人才交流会的审批管理。人才交流会举办者若要举办冠以“广西”、“全区”“八桂”等称谓(含面向全区组织招聘单位)的人才交流会,跨省跨市人才交流会,须由自治区人事厅负责审批。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冠以上述称谓的人才交流会。 同时还规定,对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申请,政府部门的受理期限由以前的30天缩短为20天;同意申请应在10天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许可证,对不同意的申请应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作者:陈坤 (来源:新桂网-广西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