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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获贷款学生占在校生12.3% 居全国首位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8:41 水母网

  贵州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以来,共有5.8万余人次获得1.74亿元资助,获贷学生占在校生比例达12.3%,居全国首位——这是关系国家未来的工程,我们不做谁做

  据统计,截至2004年底,全国普通高校在校生中,贫困家庭学生约占学生总数20%,达270万左右,其中特困生逾百万。贫困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困难引起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1999年,国家在京、津、沪、渝等8个城市开展贫困大学生助学贷款试点,次年9月1
日,国家助学贷款在全国全面推行。然而,几年来国家助学贷款越走越难,一面是学生的大量需求,一面是银行担心的高风险,贷款门槛越设越高。

  一段时间里,“大学生普遍缺乏诚信,助学贷款违约率高”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办公室主任周忆江认为事实不是这样。大学生恶意逃债只是极个别现象,从贵州的经验看,造成社会误解的主要原因是媒体的片面夸大和银行单方面制订了不合理的还款条约。

  按国家规定,大学生可以在毕业后4年里选择适合自己的还款计划。然而记者在几份2001年学生与工商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书上看到,学生毕业后即须按月或按季还款。在大学生目前不能充分就业的情况下,这样的条款显然给学生还款造成了困难。违背国家规定的还款协议是造成“大面积违约”的根本原因。

  “如果不是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贵州的助学贷款也肯定无疾而终。”周忆江说,银行认为助学贷款琐碎繁重,回报少,风险大,自然提高门槛;地方政府因为要用财政贴息,也不愿贷款规模过大;甚至一些高校校长也表示不解:学校就是搞好教学,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完全可以作为对自己未来的投资寻求商业贷款。要学校去担保贷款并保证学生毕业后如期还款,是让学校做了分外的事。“任何一个环节脱了节,不配合,助学贷款就成了水中月、镜中花。”

  “这是关系国家未来的工程,我们不做谁做。”贵州省政府在贯彻国务院要求进一步做好助学贷款工作时,省长决定由省政府成立领导小组,督促所有相关部门通力攻关。2002年以来,贵州获贷学生比例连年居全国前列。去年6月国务院出台助学贷款新规定,贵州省政府在24小时内快速反应,即刻部署,1个月内在全国率先出台《贵州省国家助学贷款工作实施细则》和《贵州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实施办法》。当年秋季新生入学的时候,全国助学贷款已基本暂停,而贵州7000多名贫困学生却通过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全部顺利进入大学。

  自开展国家助学贷款以来,贵州省共有5.8万余人次获得资助,贷款金额达1.74亿元,获贷学生比例达到12.3%,居全国首位。

  行长:银行不仅仅是付出

  贵州高校的基本账户以前均统一设立在一家颇有实力的国有商业银行。然而在这家银行,高校提出的助学贷款受尽了冷遇。银行设置了很多苛刻条件,如平均成绩低于75分不能贷,补考超过2门不能贷等等。贵州师范大学学生处副处长田景德告诉记者,连续两年,几十名学生与这家银行按了手印、签了协议以后,贷款却没了下文,校方多次催问也没有任何解释。贵州师范大学不得已作出决定,终止与这家银行往来,另寻合作银行。在与多家银行谈判后,农业银行的诚恳打动了院方。农业银行承诺中最重要的一条就是,保证按国家规定让不低于20%的贫困学生得到贷款帮助。2002年,贵州师范大学有1256人在农行获得助学贷款。

  农行为何热衷于助学贷款?省分行行长周清玉说,我们是国有独资银行,有义务在国家需要的时候承担责任。而贵州民族学院的经办行农行花溪支行行长王涛立给获贷新生说的是:希望同学们记住,在你们最困难的时候是农行帮助了你们,相信你们今后都能成为农行的优良客户。

  继贵州师大之后,全省33所开展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中有14所终止了与原来银行的合作,转而与农行建立了全面的金融业务关系。另有11所转与中国银行和建设银行合作。目前农行已占全省助学贷款余额一半以上,累计发放贷款余额1.15亿元,资助贫困学生近3万人次。

  在省政府的直接协调下,贵州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政策也得以顺利实施。借助贵州农村信用社改革先行一步的经验,全省农信社全面承担了这项新业务。去年考取省外院校的2156名贫困学生,共获得1176万元的助学贷款,无一人因经济原因放弃就读。

  校长:保证学生还贷,也是保护学校的教育成果

  据贵州省农行个人业务处副处长陈琳介绍,目前全省不良助学贷款53.4万元,不良占比为0.46%,资产质量总体良好。但他也指出,现在尚未进入风险期,高风险期是学生进入还贷高峰时。按国家新规定,学生可以在毕业6年内选择适合自己的方式还贷。加上在校4年,即是说,贷款10年后才可见风险。

  在银校合作中,学校承担了贷后管理的主要工作。学校在录取通知书中就附有助学贷款的办理和偿还的一切说明。进校1月内,由班、系、校逐级审查,符合条件后,由学校作为介绍人推荐给银行申请贷款。申请贷款时学生同时要提供最初的还款计划。

  跟踪管理和诚信教育一直持续到学生毕业。在校期间,学习态度、消费情况、行为操守,都是考核的重要依据,不符条件者,学校可建议银行取消贷款。

  为督促学生毕业后如期还贷,学校印制了《致用人单位函》,装入毕业生档案,建议用人单位以本人的诚信程度作为任用、提拔的参考。各学校均建立了学生还贷情况的电子档案,信息汇总到省教育厅,链接到全国大学生学历查询系统。这些,都给学生的诚信意识造成了正面压力。陈琳认为,随着社会征信系统的建立和完善,贷款学生为几千元钱损害自己一生商业信义的可能性将会大大降低。依据经验,他对自己部门承担的助学贷款业务前景感到乐观。

  《人民日报》 (2005年06月19日 第一版)

  责任编辑:林天波(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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