蛟河一煤矿冒顶一人遇难 矿主不想添乱 想私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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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8:58 东北新闻网 | ||||||||
本报吉林讯(记者彭志军)“4·24”腾达煤矿透水事故后,蛟河市煤炭安全部门对全市煤矿下达了整改意见,然而50天整改刚过,蛟河市红胜煤矿就发生冒顶事故,一名矿工不幸遇难。事发后,矿主没有及时将情况向上级部门报告。 18日,红胜煤矿矿主陈贵文称,15日16时许,当时下井的有4个人。矿工张树坤在作业时,突然发生冒顶事故,被一块石头砸中头部,后因抢救无效身亡。
记者了解到,陈贵文经营这个矿井已经5年了,有30多名工人,张树坤的姐夫就是红胜煤矿的生产矿长高国财。“出事后为什么不向上级行业管理部门报告?”记者问。陈贵文说,他当时考虑不想再给当地的行业管理部门添乱了。 事发后,他经过和遇难者家属协商,一次性赔偿给张树坤的家属20万元。此外,他又多给了张树坤的老父亲5000元钱。 蛟河市煤炭局行业管理科张衡宝科长介绍,红胜煤矿证件齐全。他们从媒体得知此事后,立即到红胜煤矿进行调查,并责令该煤矿停业整改。张科长说,针对该煤矿出现冒顶事故、有人员死亡后不上报的情况,他们将对其处以3万元罚款。(新文化报)[编辑: 龙秋秀](来源:东北新闻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