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警方在哈尔滨市举行定期工作会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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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09:40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消息(驻黑龙江记者杨沼畔、通讯员宋海英):2005年6月13日至19日,中国黑龙江省公安厅代表团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地区安全机关代表团在哈尔滨市举行了定期工作会晤。此次会晤是根据2004年6月中国黑龙江省公安厅代表团和俄罗斯联邦远东地区安全机关代表团在俄罗斯布拉戈维申斯克市签署的《会谈纪要》精神,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和俄罗斯联邦安全局批准举行的。
这次会晤的目的是进一步推动《会谈纪要》精神的全面贯彻和落实,促进双方合作全面加强和提高。俄罗斯联邦远东地区安全机关代表团以远东地区安全机关局长委员会主席兼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安全局局长柯斯季科夫中将为团长,由俄罗斯联邦安全局及其驻华代表以及远东地区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滨海边疆区、阿穆尔州、犹太自治州安全局的主要领导一行10人组成。黑龙江省公安厅代表团以副省长兼省公安厅厅长王东华为团长,常务副厅长高德林、副厅长孙邦男为副团长,由公安部国际合作局、黑龙江省公安厅相关总队、处及相关边境市公安局主要领导和吉林、辽宁省公安厅的代表共20人组成。会晤期间,双方在热情友好和务实的气氛中,总结回顾了合作的基本经验,交流了贯彻落实双边警务合作长效机制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就进一步加强跨国犯罪情报信息交流、加强办案协作、加大对双方公民的保护力度和积极拓展合作领域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探讨,达成了一致意见,并于6月19日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黑龙江省公安厅代表团和俄罗斯联邦远东地区安全机关代表团会谈纪要》。 近年来,随着中、俄两国战略伙伴关系的确立,双边经贸科技合作不断升温,跨国犯罪形势也随之发生了新的变化并呈现出新的特点。为了更加有效地打击“三股势力”及邪教,打击走私武器、毒品,以及偷越国境和杀人、抢劫、绑架、有组织犯罪等跨国犯罪活动,黑龙江省公安厅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地区安全机关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合作,双方在相互配合刑事案件侦查、跨境追捕、跨境取证、犯罪嫌疑人移交等诸多领域的合作都取得了可喜的成果,为维护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稳定,共同打击跨国犯罪做出了重要的贡献。 2002年以来,黑龙江省公安厅与俄罗斯联邦远东地区安全机关进行了四次高层领导工作会晤,在回顾总结以往合作经验的基础上,于2004年建立了加强双边警务合作的“四项制度”,即高层领导定期会晤机制、打击跨国犯罪协作机制、跨国犯罪情报信息交流制度、建立联络机构和联络代表制度,并签署了《会晤纪要》,使双边的警务合作制度化和规范化。这标志着双方的警务合作从发展走向成熟并开创了一个全新的阶段。双方在重大跨国案件的相互协助和重大逃犯的抓捕遣送等方面的合作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果。3年来黑龙江省公安厅与俄罗斯远东安全机关合作破获多起重特大跨国犯罪案件,相互协助调查取证20余次,在俄罗斯远东地区抓获并遣返重大犯罪嫌疑人4名。2004年4月,黑龙江省公安厅在俄罗斯联邦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安全局的大力支持下,成功将潜逃至哈巴罗夫斯克市的我国公安部通缉的涉嫌受贿4700余万元的河北籍重大逃犯李友灿抓获并遣返回国。(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