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曹县政协原副主席杨天福贪污受贿被判无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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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10:19 国际在线 | ||||||||
国际在线济南6月18日消息(记者柴安东):山东曹县政协原副主席杨天福因贪污受贿和介绍受贿罪被判无期徒刑。经查,杨天福曾骗取、侵吞公款25次,受贿和索贿34次。 6月16日,曹县政协原副主席杨天福一案,经山东菏泽中级法院一审判决。杨天福终以贪污罪、受贿罪、介绍贿赂罪数罪并罚,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被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今年59岁的杨天福曾任山东橡胶助剂厂厂长、党委书记兼曹县工业局局长,曹县政协副主席。 经查,杨天福在担任山东橡胶助剂厂厂长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采取虚列开支、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侵吞公款25次,合计人民币1120873.2元,其中未遂106273.2元,杨天福个人所得724600元。 杨天福在担任曹县有机化工厂厂长、山东橡胶助剂厂厂长和曹县工业局局长期间,利用工程承揽、人事安排、销售提成、款项支付等方面的“优势”,为他人多次谋取利益;期间,杨天福先后34次收受或索要他人财物,总计折合人民币495750元,其中索贿105250元。(来源:国际在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