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精神病患者 有望入救助范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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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10:33 东南快报 | ||||||||
“按照民政部制定的从2003年8月1日起实施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目前精神病患者、伤患人员没有纳入救助范围,但这些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已经引起了国务院有关部门的重视。”昨天,民政部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司救助管理处处长王素英说,“目前民政部正在会同财政部、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有关救治办法。”(来源:中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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