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日飞:要求树立先进司法理念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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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10:34 桂龙新闻网 | ||||||||
6月1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覃日飞在全区法院刑事审判工作会议上要求,每一位刑事审判法官都必须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严谨的工作态度,正确处理好“打击”与“保护”的关系,增强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牢固树立罪刑法定、无罪推定、疑罪从无等先进司法理念,做到“有罪则判,无罪放人”,切实提高刑事案件的审判质量和效率,确保司法公正,实现司法为民。
长期以来,在旧的落后的司法理念的引导和影响下,人们对刑事司法的目的和任务理解更多的是侧重于打击犯罪,并认为只要完成和实现打击犯罪的目的和任务,保护人民的目的和任务也就实现了,继而造成了某些冤错案的发生。覃日飞强调,刑事审判事关当事人的生命、自由和财产等基本人权的限制和剥夺。因此,要坚决克服和摒弃违背社会公平正义、损害司法公正的旧的落后的司法理念。要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在打击犯罪的斗争中不断提高司法能力和司法水平,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提高刑事审判队伍素质,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审判职责范围内落实各项治理措施,促进平安广西建设目标的实现。 来源: 广西日报 责编:黄珊 作者:赵歧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