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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建“平安云南”提高治安满意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12:24 云南日报

  全省确定21个县开展试点,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省辖市以及县(市、区)全部建立了110指挥中心,各种群防群治组织近8万个,公众对社会治安总体评价满意程度达85.8%

  我省自去年9月启动创建“平安县(市、区)”工作以来,各地各部门认真结合本地实际研究方案,制定措施,目前创建工作已初见成效,公众安全感进一步增强,据统计,2004年度我省公众对社会治安总体评价的满意程度达85.8%,同比上升5.5个百分点。

  创建工作开展以后,各级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各州市分别及时制定下发了平安创建实施意见、考核表彰办法、检查验收细则等,其中昆明市政法、城建、城管等21个部门分别制定了具体方案;曲靖市在制定实施办法的基础上出台了评选“平安县(市、区)”和“平安乡镇、街道”的评选标准,并对年平均发案100件以上的乡镇制定了专门细则;楚雄彝族自治州从构建每个社区、每个单位、每个村寨的小平安入手构建全州的大平安;昭通市则提出了“六个明显提高”、“六个明显下降”、“六个明显遏制”的创建要求;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提出要建好“三项机制”、突出“四个重点”,切实打好禁毒和防治艾滋病人民战争;丽江市与四县一区、48个综治维稳成员单位签订了平安创建责任书。

  各地从实际出发扎实开展创建试点工作,全省共确定试点县(市、区)21个、试点乡镇235个、试点村(居)委会1487个、试点单位1321个,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建工作积累经验发挥了示范带动作用。玉溪市在红塔区等7个不同类型的社区、村(居)委会和内部单位进行了试点;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按照“以县城和乡镇所在地为重点,以公路主干线村寨为网点,以排查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为突破口”开展试点;临沧市及时派出得力干部深入试点县、乡,面对面地指导工作。为确保创建工作有人管、有人抓,各地都成立了创建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了联系制度,并在全省上下营造了浓厚的创建氛围,奠定了坚实的群众基础。

  经过努力,目前全省社会治安总体平稳,治安防控体系不断完善,省辖市以及县(市、区)全部建立了110指挥中心,2004年全省共立刑事案件115082件,上升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今年一季度全省立刑事案件22710件,同比下降2.5%;经常性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有效预防和减少了群体性事件。今年1至3月,全省共排查出涉法涉诉上访案件4246件,已办结3398件,办结率为80%,其中已息诉罢访2934件,息诉罢访率为69.1%,从源头上为维护社会稳定打牢了基础。此外,群防群治工作不断发展,全省现有专职治安员1万多名,各种群防群治组织近8万个,人数超过40万人,有效地提高了治安防控能力。

  徐晓梅 吴卫(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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