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工背贴广告涉嫌侵权?(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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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19日13:39 沈阳今报 | ||||||||||
记者岳阳/文李浩/摄 细心的市民最近会发现这样的一个现象,东陵、大东、沈河区的部分环卫工人的后背都贴上了广告语,硕大的字号占据了环卫工人工作服的4/5面积,远远地看去,根本看不出来是环卫工人。 对于自己身上的广告,环卫女工李大姐表示,广告已经挂了好几个月了,其他的姐妹虽然没有明确反对过,但是大家都觉得别扭,现在我们每天都背着广告在大街上工作,这影响了环卫工人的形象。另外,广告印在后背后,环卫工人也为自己的安全担心,因为后背上的绝大部分地方都被广告语占据着,橘黄色的工作服已经没有原来明显了,如果哪个从我们身后过来的车辆不注意,很容易引发意外。 解释节省经费出此下策 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环卫工人开始背上广告了呢? 沈河区环卫部门的一位负责人无奈地表示,这样做最大的初衷就是想为环卫工人增加一些福利,这部分带广告的马甲是某厂家赞助的,但是他们提出要求在马甲的后背上打上自己商品的名称。我们接受这批赠品后,就可以节省一部分环卫经费,省下的这部分经费我们准备用来给环卫工人买雨衣、雨靴,免得雨天无法上街工作。 专家称,由于赞助环卫工人的马甲具有公益性的特征,商家广告如果做得太明显,甚至“喧宾夺主”,显然不太合适。说法涉嫌侵权和违法 辽宁奉天诚信律师事务所赵文安律师认为,单位的这种做法虽然初衷是为了环卫工人谋取利益,但是也应该征得环卫工人的同意,毕竟广告的发布体属于环卫工人,如果这一做法并没有征得环卫工人的同意,那么,就构成了对环卫工人的人格尊严的侵害,如果环卫工人觉得不妥,可以不穿。 对于这种广告发布形式的合法性,沈阳市人大代表王真新认为,发布商业广告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取得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经营广告许可证,如果在没有取得许可证的情况下就让环卫工人“背”起马甲广告,是违反《广告法》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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