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今日起在三大消费领域电评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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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01:56 星辰在线-东方新报 | ||||||||
三大消费领域民选“霸王” 投诉方式:致电0731-8852315 行动时间:昨起至9月30日 “特价商品,概不退换”、“本商场拥有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这样只代表商家立场的“霸王”条款,市民逛街时经常会遇到。但这种不平等现象将有望改变。
记者昨日从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了解到,今年湖南将继续就类似不平等格式条款进行点评,从即日起至9月30日,如果消费者在商场、连锁店等三大消费领域内遇到不平等格式条款,均可通过电话等3种方式对其进行公开点评。 【点评目的】 推进格式合同法制化 据介绍,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一些经营者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只强调自身权利,有意逃避法定义务,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权益。 为此,全省各级消委今年将对不平等格式条款继续点评,力图大力推进全省格式合同法制化。 【点评内容】 不公平行业惯例 此次开展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主要指含经营者单方面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规定,以及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 【点评领域】 三大商业领域 据省消委工作人员介绍,今年将开展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主要将针对以下3个消费领域,即商场、连锁店和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售后条款。 其中,连锁店包含以下方面领域:综合性超市,家电产品,餐饮饭店,建材装修,美容、美发、洗浴,洗衣,健身娱乐中心,汽车销售、维修,其他。 而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售后条款则包括:计算机售后条款、打印机售后条款、软件售后条款、耗材售后条款和相关设备售后条款等。 【点评方式】 三种方式讲述意见 省消委表示,凡2005年1月1日至2005年6月底以前,消费者在此次限定点评领域消费或接受服务时,发现典型不平等格式条款或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可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来信反映,也可就上述问题撰写点评意见。 据介绍,消费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省消委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来信方式(可寄至长沙市枫林路9号,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消费指导部收,邮编:410006);电话方式,号码为0731-8852315;传真方式,号码为0731-8852327。此次不平等格式条款征集截止时间为2005年9月30日,以邮戳日期为准。 省消委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来信反映问题应客观、真实、准确,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如规定、惯例的复印件等),有关点评意见应观点明确、行文简练,最好提出解决或修改建议,并注明联系方式(姓名、地址、邮编、电话)。 【点评后续】 典型点评意见将公布 省消委工作人员称,此后,省消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就消费者反映的条款内容进行筛选,并向社会公布点评意见,其中,消费者对提出此次点评意见作出贡献的,省消委将给予奖励。 新报记者 匡春林 - 相关链接 中消协全国征集“霸王条款” 从2003年起,中消协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搜集不平等格式条款,开展系列点评活动。其中,经营者无权侵吞过期电话卡内的余额、电话停机后没有理由再收附加业务费、手机信号中断消费者有权索赔等10个领域的条款被列入2003年中消协公开点评的不平等格式条款。而开发商已预先在本应由双方决定的空栏内打上“×”,不准消费者选择等10个条款则被列入2004年十大不平等格式条款。 长沙征集活动曾经遇冷 2003年底,长沙曾向市民发出不平等格式条款“征集令”,但应者寥寥。工商部门表示,市民对“霸王条款”的辨别力不高等因素是导致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