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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禁建“大飘窗”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05:47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昨日,记者获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据该标准,大宾馆、商场、办公楼等公共建筑不准修建整面玻璃幕墙,也不准修建“大飘窗”。如果按照设计标准严格执行,新的公共建筑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设计建成的公共建筑相比,全年供暖、通风、空调和照明的总能耗可减少50%。(陈国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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