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举报商家“霸王条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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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07:28 潇湘晨报 | ||||||||
时间:从即日起至9月30日 主要领域:商场、连锁店、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售后条款 本报讯很多消费者遭遇过这样的经历:逛商店时,老是担心停在车库的车被偷走,因为你被告知商店不负责车的安全;在商场购物后拿到返奖券,却发现该券背面写着不能在当天使用……
昨日,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宣布,从即日起至9月30日,请消费者举报或点评以下3个商业领域的“霸王条款”,即商场、连锁店、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售后条款。对执意不改的店家和单位,省消委将进行“黑榜”公示。对此次提出点评表现突出、提出了很好整改意见的消费者,省消委将给予奖励。对上述3个商业领域以外的“霸王条款”,消费者也可举报。 据介绍,格式条款是经营者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消费者协商的条款。一些经营者往往利用其优势地位,在制定格式条款时只强调自身权利,有意逃避法定义务,损害了众多消费者的权益。 此次开展的不平等格式条款点评,主要指经营者单方面以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以及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 省消委表示,凡今年9月30日以前,消费者在此次限定点评领域消费或接受服务时,发现典型不平等格式条款或显失公平的行业惯例(即“霸王条款”),可通过来信、来电(0731-8852315)、传真(0731-8852327)等方式向湖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反映,也可就上述问题撰写点评意见。 此后,省消委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就消费者反映的条款内容进行筛选,并向社会公布点评意见。格式条款点评结束之后,省消委将在全省范围进行专项整治行动,责成相关单位对“霸王条款”予以修改或取消,对执意不改的店家和单位则进行“黑榜”公示。 记者 夏 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