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问责“决策失误”值得期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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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09:54 新桂网 | ||||||||
新桂网《济南市委决策执行监督工作规则(试行)》日前正式出台。规则提出,建立健全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集体决策失误的,追究主要领导责任;因个人原因导致决策失误的,追究其相应责任;因违反法定程序导致决策失误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据新华社济南6月18日电)。 一个时期以来,“决策失误”成为见报率颇高的一个词。每每出现了问题,造成了重
何谓“决策失误”?一般是指事先没有经过严格的科学论证,经过客观事实证明是一种错误的结果。为何会有“决策失误”的困境?究其原因,重要的一点就是个别领导缺乏科学头脑,办事凭“想当然”,每每出台重大决策时,不是广泛地听取群众意见,没把民意作为一种重要考量,不是广泛地听取专家的意见,而是当成“耳边风”,头脑发热,盲目决策,不尊重客观规律,一意孤行,我行我素。如此“决断”,造成“决策失误”就不足为奇了。 “决策失误”一旦酿成,轻则会给国家和人民造成财产损失,重则会造成人员伤亡。因此,理当对那些“决策失误者”进行问责。出了问题并不可怕,可怕的是不能从中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工作。问责“决策失误”体现了我们党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是我们党传统优良作风的理性回归。从这个意义上讲,济南市建立“决策失误”问责机制,较好地体现了依法行政的治国方略,是建立责任政府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惟愿这项制度能够操作好,真正从制度层面上进行有效规范。如此,必将大大提升政府的公信力,进而建立一个全面令公众信服的责任政府。(山东李红军) 作者:李红军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