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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年后,我们的房子怎么办?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0:11 新华网

  如果土地使用期限70年到了,我们的房子该怎么办呢?据一位在国土资源部门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说:“70年后的房子该怎么办,我国目前还没有法律明确规定应如何解决。”为此,记者就人们关心的问题作了查阅和调查,并综合了部分专家的观点作以下解说。

  70年依据是什么特殊的国情决定了中国土地问题的特殊性。对于美国、日本和大多数西欧国家来说,由于土地实行私有化,因此房屋产权和土地所有权是捆绑在一起的,不存在
“70年产权问题”。根据有关资料,我国以现在的方式出让第一块商品房用地是在1987年,当时我国还没有相关的经验和政策可以参照。于是,政府借鉴了香港的做法,把土地的使用年限定为70年,正好可以满足两代人的居住。从国际上来讲,土地批租90年至100年都有。中国出台这个规定主要考虑,一般房子在70年之后基本上价值就会折旧到零。市房地局一位专家则表示,这与人的寿命长度也有关系,因为一般中国人的预期寿命就是70岁左右。综合这些因素,当时定出了房屋使用年限为70年的规定。解决办法有三种据介绍,现在香港已经出现了土地使用年限超过70年的现象,政府采取的方式是继续将土地租给使用者,收取新的土地使用费用。那么,在我国如何解决“70年土地使用权”问题?

  专家个人认为可取三个方式来解决:第一,允许延长土地使用权期限。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类似于成本价和市场价的差额。至于再次申请的期限,不应该超过30年。第二,国家收回土地和地上建筑物,对业主进行补偿。第三,用类似拆迁安置的办法解决。从上个世纪末,我国才开始大规模出现个人购买房屋的情况。我国真正面临70年土地使用权届满的问题,还有大约四五十年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可以参考各方意见,制定相关法律条文,妥善解决这个问题。“将来在这个事情上不出问题,关键就是我们的政府不能与民争利。”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专家如是说。(记者郁放炼)(责任编辑:廖敏)(来源:解放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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