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大幅调整社会医疗保险政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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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0:21 桂龙新闻网-玉林日报 | ||||||||
新华社广州6月18日电(钟玉明伍锦明)广州市对社会医疗保险政策作出重大调整,根据刚刚公布的基本医疗保险标准,从今年7月1日起,广州市在职职工的住院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一级医院从原来的758元降为500元,降幅为34%;二级医院从1138元降为1000元,降幅为12%;三级医院从1897元升为2000元,升幅为5%。退休人员按以上标准的70%确定。同时,恶性肿瘤、尿毒症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进行化学治疗、放射治疗或透析治疗,施行肾移植手术后继续在门诊进行抗排异治疗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起付标准
来源:玉林日报 责编:宋建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