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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将改革经济适用房资格公示及认购方式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0:33 北京日报

  本报讯(记者刘扬) 记者日前从有关方面了解到,今后本市经济适用房将改革资格公示方式,同时规范销售认购方式,管好经济适用住房的进出“两头”。

  据了解,市建委将把经济适用房购买人资格公示的范围,由现在的网上和办公现场公示,扩大到购买人所在的街道和单位,以加大对骗购经济适用房行为的打击力度。

  目前,本市审核经济适用房购买资格主要是在北京建设网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审核办公现场公示申请人相关信息。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未被举报的,将批准其购买资格。

  自去年1月实行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公示制度以来,截至今年5月底,市建委共接到群众举报52例,46户家庭被查实存在虚报个人申请资料、伪造户口簿、单位公章等行为,这些已购房屋已被收回。但是市建委对目前网上公示的效果并不满意,因为中低收入家庭可能没有条件经常上网,并考虑将购买人资格公示的范围扩大到街道和购买人所在的单位。

  据了解,市建委正在研究经济适用住房的认购方式问题,定福家园、朝阳新城等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使用的网上登记、摇号等认购方式有可能作为范例进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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