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改企退休工资 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统一发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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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5:08 龙虎网 | ||||||||
【龙虎网讯】昨日,记者从南京市有关部门获悉,从今年7月1日起,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工资,将按照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离退休人员工资相关规定实行统一发放。 据介绍,实行统一发放退休金的人员只要为,按宁政发〔2002〕296号文件列入改制范围内的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改制转企前退休人员(含提前退休人员),以及按宁改办字〔2
改制前退休人员退休费实行统一发放所需的补差资金,在国有资产转让收入中按人均2万元标准缴到劳动部门专户,用于事业单位退休人员退休费的调整与企业基本养老保险调整的差额部分。改制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费需纳入统一发放的,本人须向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核确认办理,今后将不予变更。 另外,改制前退休人员的退休费在统一发放之前,按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办法调整的养老金高于按事业单位办法调整的部分不再退回;若按城镇企业养老保险办法调整的养老金低于按事业单位办法增加的退休费,其差额部分由原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解决。实行统一发放后,经办机构按重新核定的新标准发放。改制时按规定办理离岗退养的人员,在其办理正式退休手续后,其退休费发放的处理也按照该办法执行。pageTop(gb/longhoo/news2004/njnews/city/index.html,都市); 事改企退休工资 按机关事业单位规定统一发放 作者:端木 (来源:南京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