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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自然灾害救助制度日趋完善 设4个响应等级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16:21 华夏经纬网

  中新网6月20日电中国自然灾害救助制度已日趋完善。根据灾害损失情况,民政部已经将突发性自然灾害的应对设定为四个响应等级,一到四级逐级递减,各个级别以死亡人数、紧急转移安置人数和倒塌房屋数量3个指标为标准,只要满足其中一项指标,就启动相应的响应等级。

  央视国际的报道称,以人民群众在灾害中的生活需求和处境为依据:因灾死亡人数达
到30人,启动四级响应;达到50人,启动三级响应;达到100人,启动二级响应;达到200人,启动一级响应。

  今年入夏以来,中国湖南、贵州等省的部分地区发生了洪涝、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面对灾情,民政部紧急启动了相应的救灾应急响应等级,通过制度化、体系化的救助措施确保救灾工作安全及时到位。

  目前,中央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初步做到了大灾3天内中央资金到位、24小时内救灾物资到位,并对每个响应级别的救助措施、灾情评估、恢复重建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救灾物资储备系统基本完善,全国的十个中央级救灾物资储备库能够保证灾民在灾后第一时间内的基本生活需要。(来源:华夏经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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