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金城深圳分公司原总经理贪污700余万元受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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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0日23:19 沈阳晚报 | ||||||||
本报讯(记者 王野郊)东北金城深圳分公司原总经理王某因涉嫌贪污700余万元成了被告。6月20日,此案在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时,王某竟以公司是私人企业为由,否认公诉机关的指控。 根据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某在担任东北金城电子工贸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金城公司)总经理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国有财产,共涉嫌贪污760多万元。1997年,
6月20日,沈阳中法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王某承认是自己做出将商业用房用于抵债决定的,因为当时公司没有其他财产可以还账。王某辩称该房产并没有那么高的评估价值,他表示抵债房产已被深圳市有关部门界定为违章建筑,随时可能被拆掉;且当时当地房地产业低迷,那些房子基本上是有价无市。同时,深圳公司是私人企业,自己是老板,因此他构不上贪污。 庭审结束后,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