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市原副市长受贿被判13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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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1:48 北京晨报 | ||||||||
新华社电安徽省宣城市原常务副市长赵增军因犯受贿罪日前被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1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今年60岁的赵增军在任绩溪县委书记、宣州市委书记、宣城市常务副市长和宣城市委督察组组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或单位现金人民币68.7万余元,美金3000元,以及价值5.4万余元人民币、2698美元的物品。此外,他还收受他人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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