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公布古村落保护办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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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1:52 现代快报 | ||||||||
快报苏州电(记者吴明明王彪)昨日,《苏州市古村落保护办法》公布实施。 该《保护办法》所称古村落,是指具备一定条件的农村村民居住和从事各种生产的聚居点,譬如村落形成于1911年以前,传统风貌与格局具有特色,传统街巷及两侧古建筑保存较为完整;文物古迹比较丰富,有10处以上1911年以前形成的民居、祠堂、寺庙、义庄、会馆、牌坊、桥梁、驳岸、古井、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及近现代重要史迹、优秀建筑;具有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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