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干部违规驾车酿重大车祸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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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2:52 新晚报 | ||||||||
据新华社成都电(记者毛朝敬)近日,成都市发出的《成都市市级部门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对市级部门购车、用车等公务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凡领导干部违规驾车酿成重大车祸者,一律免职。 《规定》提出,对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监察部门将进行严肃查处。对违规用车或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了按有关规定处理外,个人要承担保险
对公务用车的里程和费用,今后每半年在单位内公示一次。出车事由、时间、地点和驾乘人员,实行每天登记。公务活动结束后,公务车必须停在指定地点,不得由驾驶人员开回家。如有特殊情况,事后必须写书面说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