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车养路费年内实行计量征收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3:55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杨富) 昨日,记者从2005年全国治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四川分会获悉,今年内货运车辆公路养路费征收办法将作重大调整,新的征收办法明确了计量征收原则,同时交通与物价部门还将降低大吨位车辆的通行费。
从7月份开始,交通与公安部门还将根据车辆超限超载程度确定处罚额度,对于恶意超限、超载的将按上限处罚,并对车辆驾驶员实行扣分制度。同时,对于国家已公布更正表的“大吨小标”车辆而车主不愿更正、超过规定时限的,交管部门在年检时将不予通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