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状告学校赢回120万奖金 | ||||||||
---|---|---|---|---|---|---|---|---|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4:08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
四川某大学副教授王成俊退休后,在学校支持下选育出优质麦种,为学校创造了600万元的经济效益。王认为这笔钱是学校获取的科技成果转让费,他依法应获得巨额奖金。而校方却认为这笔钱是某上市公司侵权赔给高校的款项,不同意给予王奖金。为此,王将学校推上被告席。成都中院一审判决学校支付王120万元的奖金。昨日传来消息,学校不服一审判决,已向省高院提起上诉。
据王诉称,他曾是该高校生命科学院的副教授,1992年退休。后来在学校支持下继续从事优质小麦品种的研究,成功选育出优质麦种“87-284”(白皮硬麦)和“85-1427”(红皮硬麦)。1999年,学校从取得两个麦种开发权的某上市公司获得600万元的科技成果转让费。王认为,他作为主要研发人员,依法应获得巨额奖金。随后,他向学校索要奖金,学校却一直“踢皮球”。而学校辩称,学校所得的600万元不是科技成 果转让费,而是该公司侵权赔给学校的款项。同时,王的诉讼时效已超过法定的诉讼时效,学校不同意给予王奖金。 法院一审认为,600万元是科技成果转让费,王的诉讼时效没有超过法定时效,法院判决学校依法支付王120万元的科技成果奖金,本案2万多元的受理费和诉讼费由学校承担。 记者王云龙实习生熊巧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