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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种子案:隆平高科称代人受过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4:4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丰都和垫江县个体户古某、李某销售劣质玉米种子被工商部门查处,该案被列为今年上半年重庆市十大农资案之后,代为发货的袁隆平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被指涉嫌销售劣质种子,此事被多家媒体和网站转载,在国内引起了广泛关注。昨日,隆平高科重庆分公司总经理黄仕明约见本报记者并郑重声明:公司仅根据山西谷子所的安排将“潞玉13”发往山西谷子所在重庆的客户,仅为物流协助关系,没有任何经营行为,此事系代人受过。

  据工商部门查明,去年12月下旬,丰都县个体工商户古某所销售的1600公斤“长玉13”杂交玉米种子,经抽检为劣质种子,该县工商局随即对劣质种子进行了没收,并作出3万元的罚款处理。与此同时,垫江县工商局对本地个体户李某销售的同一品种的3000公斤劣质玉米种子也进行了查处。今年6月15日,这两起案件被列为全市十大农资案件,向社会进行了通报。据当事人交代,种子是由隆平高科重庆分公司发出的,由此隆平高科被指涉嫌销售假种子而受到广泛关注。

  昨日,隆平高科重庆分公司总经理黄仕明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他称,2003年公司与山西省农科院谷子所开发公司签订委托发货协议,重庆公司将根据对方的安排,代为将“潞玉13”发往山西谷子所在重庆的客户,对方负责种子的生产、加工、包装、销售,并对种子质量负责。去年12月,山西谷子所发来60吨“长玉13”后不久,重庆市种子质监站抽检发现,种子的发芽率低于85%,判定为不合格种子。

  昨日下午,记者电话采访了山西谷子所负责人,对方承认责任全在己方。

  记者郑军实习生李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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