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案要案仍频频发生 湖北当前职务犯罪呈五大特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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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6:58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武汉六月二十日电(记者艾启平)湖北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新闻发言人徐汉明今天向媒体通报,二00三年至今年五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受理贪污贿赂犯罪案件线索八千零九十七件,立案侦查三千五百五十九件三千八百二十六人。从查办案件情况看,湖北当前职务犯罪有五个特点。 一是大案要案仍高发。二00三年至今年五月,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二是行政执法和司法人员执法犯法影响恶劣。今年一至五月,共立案侦查七十五人。民众对行政执法和司法活动中执法不严、执法不公、执法犯法等问题反映强烈。 三是经济热点部位、改革改制过程中职务犯罪突出。二00三年、二00四年,立案侦查国有企业工作人员贪污、受贿、挪用、私分国有资产犯罪案件分别为七百七十人、七百一十二人;查办金融保险、教育、医药卫生等国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案件分别为四百四十一件、三百一十五人,反映出当前行业性、系统性职务犯罪比较突出。 四是窝案串案突出。二00三年,全省共查办职务犯罪窝案串案七百八十八人,占立案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三;二00四年,共查办八百一十九人,占立案总人数的百分之四十五点七。 五是渎职侵权犯罪造成的损失巨大、危害严重。因失渎职而造成“豆腐渣工程”、特大火灾、爆炸等恶性事故,不仅财产损失巨大,而且人员死伤惨重。二00三年至今年五月,全省因渎职侵权犯罪造成的人员死亡、重伤合计一百四十四人。 徐汉明表示,湖北检察机关将始终把查办职务犯罪摆在突出位置,加大办案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案必办;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集中深入查办大案要案;在运用科技手段提高侦查技术同时,建立预警和错案追究等制度,促进办案质量进一步提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