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言疑证“证死”河南警督 近百狱警上书要求重审(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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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7:17 重庆晨报 | ||||||||||
戴眼镜、穿囚服的任文辉坐在记者面前,8年的牢狱生活让曾经在法庭上咆哮的他眼神漠然呆滞、双手不停地发抖。 8年前,主要依据3岁(化名徐朵)和8岁孩子(化名徐花)的证词,任文辉被判处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在临汾监狱狱政处同志的带领下,记者通过数道铁门,来到15监区。在简陋的办公室内,任文辉详细地向记者叙述了案情,他反复强调自己是冤枉的,办理案件的警察刑讯逼供、制造伪证;检察院批捕不履行职责;法院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判处自己死刑,实在冤枉。 8年以来,任文辉的孩子没来监狱看过他,一则是他不允许,另一方面,他不想让孩子看到自己在监狱里的样子。他还说他已经跟妻子提出了离婚。 任文辉相信自己是清白的,总有一天会走出监狱。他在狱中自学了大学本科课程,即将毕业。当年办案警察个个荣升 2005年6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小店分局采访当初的赵奇若、白和生、张治国3名当初主办“任文辉案”的警察。他们个个荣升。赵奇若现任太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安局政委(原任南郊分局副局长、小店派出所所长)、白和生任小店分局北营刑侦中队队长、张治国任小店分局计财科科长。记者来到小店分局提出采访他们,被拒绝。 伪证责任尚未追究署名为吴银钗的《报案材料》被认定为伪证。李金凤当庭指证办案警察诱逼她作伪证,警察的目的是什么?法庭没有予以追究,而李金凤反倒随即被检察机关予以拘传。那么,是谁作的伪证又为何作伪证呢?法庭依然没有予以追究。 公检法闹得不愉快 终审判决之后颇具戏剧性:据了解,终审判决之后,山西省高院、检察院和公安局之间,也闹得不愉快。记者在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采访时,一位中层领导说:任文辉的案子,是一个“窝囊”案件,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里外不讨好。公安局不满意,埋怨法院。办案警察则认为任文辉是杀人犯;山西省高院的王月斌院长和某检察长一起说:“公安局怎么办的案子?什么证据都没有办到!”而任文辉则大呼冤枉。 该中层领导还感慨地说,公安局怎么感觉都是他(任文辉)干的,就是没有证据。 是否重审尚不明确 那么,任文辉案能否重审?记者试图采访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主管副院长王满堂,被告知外出。山西省检察院刑事审判监察处的一位负责同志在介绍案情时曾说:“任文辉案疑点很多,现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谁也不敢杀他;但在没有抓住真凶之前,谁也不敢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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