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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检察机关下月起开展专项工作 集中查办经济领域渎职犯罪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7:53 东方网-文汇报

      记者倪国和通讯员施坚轩报道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检察院获悉,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今年7月开始,用一年半时间,在全国检察机关集中查办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案件。

      此次专项查办案件的范围包括:

      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导致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犯罪案件,包括滥用职权案,玩忽职守案;

      二、负有市场监
管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舞弊犯罪案件,包括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案,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案,徇私舞弊发售发票、抵扣税款、出口退税案,违法提供出口退税凭证案,违法发放林木采伐许可证案,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案,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案,放纵走私案,商检徇私舞弊案,商检失职案,放纵制售伪劣商品案;

      三、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包括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案件。

      一旦发现有涉及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希望群众积极举报(上海检察机关举报网站:www.shjcy.gov.cn;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地址:高安路18弄5号;电话:64152000;邮编:200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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