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检察机关下月起开展专项工作 集中查办经济领域渎职犯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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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7:53 东方网-文汇报 | |||||||||||||||||
记者倪国和通讯员施坚轩报道
三、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渎职失职、徇私枉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案件,包括徇私枉法案,民事、行政枉法裁判案,执行判决、裁定失职案,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案,徇私舞弊不移交刑事案件等案件。 一旦发现有涉及扰乱和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渎职犯罪案件线索,检察机关希望群众积极举报(上海检察机关举报网站:www.shjcy.gov.cn;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地址:高安路18弄5号;电话:64152000;邮编:20003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