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实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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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11 海南新闻网-海南日报 | ||||||||
本报海口6月20日讯(记者黄晓华通讯员陈涛)我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的实施,取得了明显的成效。记者今天从省人劳厅了解到,半年以来,存入保证金的单位均未发生拖欠工资行为。 为确保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得以全面贯彻落实,近日,省人事劳动保障厅、省建设厅和省建行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市县进行了检查。据统计,今年1月至5月,全省
检查组发现,大部分市县已经建立了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但个别县建设部门无视工资保证金制度的规定,在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尚未存入工资保证金的情况下,发放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对此违规行为,检查组已责令限期改正。 作者:黄晓华 陈涛 (来源:海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