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监局要求严查煤矿违法生产背后的腐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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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16 中国广播网 | ||||||||
中广网北京6月21日消息 近来发生的一些重特大煤矿事故往往有着一个突出共性,违法生产长期得不到制止,最终酿成大祸。国家安监总局等部门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严肃查处煤矿违法生产背后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根据安监总局、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部、工商总局联合发出的《关于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通知》,发现公务人员与私挖滥采、违法违规生产的矿井有利益关系或在
根据这一通知,以下四类矿井要依法予以关闭取缔:无证非法开采的矿井;以往关闭之后又擅自恢复生产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生产标准、不能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井;无视政府安全监管,拒不进行整顿或者停而不整的矿井。 通知再次强调,凡县(市)发现两处、乡镇发现一处属于关闭取缔的矿井应关未关的,其上级地方政府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的规定对县、乡政府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同时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失职、渎职的责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