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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音:工会干部的“本色”不能丢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39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前不久,某国有企业实现改制后,职工在与企业领导对话中提出,要重新选举工会委员会,重新选举工会主席。这家企业的一些职工认为,企业改制以后,现在的工会主席已成为企业的主要股东之一,已不再适合担任工会主席的职务。

  随着国企改革的深入以及非公企业的大量涌现,现实生活中确实出现了一批“股东工会主席”,他们一方面担任着工会主席的职务,另一方面又持有股份,甚至占大股,成为企
业的主要负责人。工会主席做了股东是否还能代表工人,为职工讲话?怎样看待改革过程中出现的“股东工会主席”这一新事物,已成为目前工会工作中的一个现实课题。

  其实,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改革的深化,企业内部的劳动关系更为复杂,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后,人事用工制度、职工就业方式、利益分配方式日益多样化,工会主席的身份远不像过去那么简单。但即使工会主席在企业任行政副职,也不能与其应该履行的工会工作职责相冲突,而且也不应该有冲突,其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不可或缺。

  笔者认为,不管工会主席的身份发生了什么样的变化,要在新时期成为一名合格的工会主席,其工会工作者的“本色”都不能丢。

  做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人。工会主席一方面必须教育职工支持党政领导推进企业改革的深化,另一方面,必须根据《劳动法》和《工会法》的要求,维护广大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工会是广大职工群众的组织,工会主席是职工群众的代言人,他有别于其他行政领导,不能“官味”太浓;工会主席要维护职工根本利益,就必须围绕大局开展工作;工会主席更不能害怕矛盾,无所作为,平淡“无味”。

  做职工参与管理的代言人。在企业管理、决策过程中,由于工会代表广大职工参政议政,因此职工对工会干部的期望值更高了,要求工会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为职工说话、办事,不辜负职工的重托。为此,工会主席也要注重发挥源头参与的作用,使广大职工的正确意见、呼声和要求能够及时准确地体现到各项改革措施和企业决策中去。

  做向职工嘘寒问暖的知心人。广大职工普遍希望工会干部能与他们打成一片,在他们思想有疙瘩时,能与他们促膝谈心;在对改革措施不理解时,能为他们释疑解惑;在发生矛盾纠纷时,能为他们出面调解;在发生暂时困难时能为他们排忧解难。因此,工会主席要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拉近与职工的距离,提高工会在职工心目中的形象。

  做企业管理的内行人。随着改革的深化,广大职工群众期望工会干部既要懂工会工作,又要懂经济、懂管理、懂法律。为了适应新形势对工会主席的新要求,工会主席除了熟悉掌握工会业务知识外,还要注重学习经营管理知识。工会主席只有成为企业管理的内行,才能更好地代表职工参政议政,实现维护企业整体利益与维护职工具体利益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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