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首次认可大陆法院民事判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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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8:41 扬子晚报 | ||||||||
上海电 上海海事法院日前对浙江纺织品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诉(台湾)立荣海运股份有限公司海上货物运输无单放货纠纷案作出的判决,经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维持后,由台湾地区三级法院裁定在台湾地区生效。这起案件是台湾地区的法院认可祖国大陆的法院之裁决的首例案件,并在台湾正式进入债权执行阶段。 据了解,在1998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认可台湾地区有关法院民事判决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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