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监测应遵循监测规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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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9:15 中国环境报 | ||||||||
编辑部: 近几年,环境信访案件逐渐增多,往往需要借助环境纠纷仲裁监测。环境纠纷仲裁监测不同于其他监测,它有着更为严格的要求,因此做好仲裁监测有一定难度。 首先,环境纠纷仲裁监测的时效性要求较高。环境纠纷大多源于突发事件,随着时间
其次,现场监测采样一定要有代表性。要做到这一点,必须认真分析事故的起因,从而决定采样点位、监测因子。在监测点位的布设上,要考虑到污染的来源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监测因子要根据污染源的性质确定,要反映出污染的实质。 另外,仲裁监测要体现出公正性。这就要求从现场采样到报出数据都要严格遵循监测规范,避免人为因素。现场监测采样时,一定要让双方当事人都到场,向他们解释清楚监测目的和方法,并让双方签字认可。 最后,仲裁监测的质控要求比其他监测的要求更高,从现场采样到报出数据,必须实行全程序控制,做到监测数据准确无误。 只有做到以上几点,才能正确处理环境纠纷,使纠纷双方都能信服和满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