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地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者不再减免契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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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09:52 新华网 | ||||||||
昨天,北京市地税局透露,今后,本市各级政府在以零地价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后,获得使用权的人或单位就不能获得契税减免。市地税局地方税处副处长董兰英介绍,根据有关规定,今后对于承受国有土地使用权所应支付的土地出让金,必须计征契税,各区、县地方税务局不得擅自减免契税。(记者赵鹏) (责任编辑:郝锐)
(来源:京华时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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