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领导违规驾车酿重大车祸一律免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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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02 北京青年报 | ||||||||
新华社成都6月20日电 成都市近日发出的《成都市市级部门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对市级部门购车、用车等公务行为进行严格规范,凡领导干部违规驾车酿成重大车祸者,一律免职。 《成都市市级部门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提出,对公车私用等违纪行为,监察部门将进行严肃查处。对违规用车或违反交通法规造成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和财产损失的,除了按
《成都市市级部门公务用车管理暂行规定》还明确规定,部门“一把手”公务用车可相对固定,但任同一职务期间配备的公务车在5年内不得更换,副职保证工作需要。严禁公车私用,特殊情况需私用公车的,除办理批准手续外,还应按实际里程数收费。驾驶人员不得将公务车辆借给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 作者:毛朝敬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