涨价前买电 涨价后补差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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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18 东方今报 | ||||||||
今报讯 电价上涨前买电,电费涨价后,300多户居民被要求必须按照新价格补交差价。 去年11月,郑州市桃源路45号院的付先生,使用IC卡在本院的电管站买了400度电,每度电费0.51元。至今年6月15日,付先生的用电IC卡里还剩347度电。 今年5月9日,该院电管站在家属院贴出一张告示称,电价上涨后,未用部分按新电价
按照此规定,付先生得再交17.35元电费,付先生质疑此做法的合理性。据悉,桃源路45号院里的370户居民对此都很不满。而该院电管站的康女士称,目前郑州宇祥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代管该家属院的电力供应,电价上涨后,供电局按照家属院实际用电量收取公司电费,为了弥补中间的差价,公司才决定让居民补交。 昨日下午,郑州市物价局办事大厅一位陈姓工作人员表示,物价局就此事咨询过省发改委,省发改委明确指出收取差价电费的做法不合规定。陈先生说,居民可凭电管站开出的差价电费相关票据到物价局投诉。郑州市三办法律服务所的何洪涛律师也认为,居民可以起诉电管站的主管部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05D 作者:记者 陈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