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路费下月上调 年票补交差额时间有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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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21 武汉晚报 | ||||||||
本报讯(记者左洋)省道路运输管理局昨日称,从7月1日起,我省公路养路费征收标准将上调,已交纳全年费用的车主将另行通知补交事宜。 从7月1日起,客车、货车的养路费由每月每吨200元、180元,分别调整为210元、190元。5座及5座以下的小轿车,载重吨位按半吨计算,养路费每月增加5元,为105元。摩托车、拖拉机、蓄力车的养路费标准不调整。
对营业性公路客货运输、搬运装卸运输服务单位和个人,定额征收标准为:货车按每月每吨(载重吨位)20元计收;高级客车按每月每座11元、中级客车每月每座8元、普通客车每月每座5元计征;卧铺客车每一铺位折合1.5个座位,比照同等级、档次客车计征。(来源:武汉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