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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出口加工区获国务院批准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0:42 北方热线网

  北方热线网——沈阳日报讯沈阳市开放型经济发展再添“助推器”。记者6月20日从铁西区获悉,继位于浑南新区 的沈阳出口加工区之后,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近日获国务院批准正式设立。至此,沈阳成为全国第三个一座城市同时拥有 两个出口加工区的城市。

  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内,规划面积0.62平方公里。入区企业可以在此享受快速通关 、保税免税及退税等多方面的优惠,不仅可以快速地与国际市场
对接,还可以大大降低生产成本。

  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是2003年11月开始向国家申报的。

  据了解,沈阳(张士)出口加工区将建设成为现代制造业集中、出口加工贸易项目聚集、土地集约利用率高、对外加 工贸易集中规范管理的国家级出口贸易示范区。目前,出口加工区已处于规划阶段。(李慧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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