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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时评:物业管理不应重“管理”轻“服务”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1:21 新桂网

  新桂网据《深圳法制报》6月20日报道,深圳香荔花园第二期住宅小区5个大门中,有4个装了电子“门禁卡”,但是,令住户没料到的是,这4扇大门的刷卡系统新的新、老的老,互不兼容,这就苦了众业主,时常不得不等别人刷卡时自己搭“顺风车”进小区,或是绕到认自己卡的门口再回家,有的业主为此竟遭雨淋。

  住宅区的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到底是什么关系?其实,物业管理条例已经规定得很清
楚,业主是小区物业的所有权人,物业公司是受业主们委托,向业主们提供保安、保洁、绿化等服务并代为进行物业管理的专业公司,主客关系是不应颠倒的。但是,有些物业管理公司在这个关系上偏偏本末倒置,反客为主,不愿多费心思为业主服务,而是要替业主们做主。试想,香荔花园管理处在加装新的门禁系统之前,如果设身处地为业主们着想,充分征求业主们意见,还会发生这样花钱买烦恼的尴尬吗?

  再往深处想想,深圳是我国内地最早引进“物业管理”概念与制度的城市,早在上世纪80年代初就从新加坡等地引进了这种新型的服务方式,物业管理行业与公司也不断发展壮大。但是,这个行业从一开始就存在一个思想误区——重“管理”而轻“服务”,在行业与企业做大之后,更有些轻视业主、忽视服务的不良苗头。正因为如此,在最近深圳市修订物业管理条例征求市民意见的时候,有市民提议将物业管理公司更名为物业服务公司,使之更加名副其实。

  笔者以为,物业管理公司的名称更改,的确有助于强化这一行业的服务意识,淡化其为业主做主的错位行为,无论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是否吸纳这样的意见,这个行业的服务意识都亟待强化。倘如此,类似香荔花园业主们的尴尬,以及许多地方发生的业主炒物业管理公司的现象才会少些,这一行业的服务才会更上一个台阶。

  (古力)

  作者:古力

  (来源:新桂网-当代生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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