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国时评:下有对策,上也应有对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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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1:21 新桂网 | ||||||||
新桂网今年4月1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下发紧急通知,要求“立即停止对出租车收取运输管理费和对城区运营出租车收取客运附加费”,并要求对今年1月1日起已征收的费用全额退还。然而严肃的政府“减负令”却在执行时被打了折扣:或继续执行原收费标准,或须交纳统一着装费,或声明不交纳附加费就只限于在城区内运营(据《南国早报》6月20日报道)。
意在让出租车司机得到实惠的好政策,竟被有些人的“精明对策”给糊弄了,致使严肃的减负政令,几乎成为一张废纸。当然,对减负政令施以花样百出的“对策”软磨硬抗,其目的完全是为“维护”部门自身的既得利益。由此可见,尽管某些职能部门平常吹得天花乱坠,而当涉及到有利可图的问题时,即便对国家的政策禁令,也敢于置若罔闻。 在“以对策应付政策”而乱收费用问题上,其实并不仅仅存在于南宁市,也不仅仅存在于运政系统。在某些政府部门,玩弄“下有对策”的把戏已成为一种习性。而这种欺上瞒下的劣习,追根究底,无疑是长期“养虎为患”的结果。也就是说,曾经对那些玩弄“对策”行为和现象,未能做到毫不手软地严厉惩处,久之便习以为常,继而便泛滥成灾。因此,像南宁市运管部门这种以“对策”违抗政府禁令的行为,就只能对那些有禁不止的部门领导,不容其分辩任何理由,先摘下“乌纱”再说退钱,使那些胆敢在国家政策面前“耍手腕”和“玩对策”的人,付出惨痛代价。 四川 张麦 作者:张麦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