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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举办《宗教事务条例》研讨班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1:47 云南日报

  昨日,云南省深入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研讨班在昆明开课。

  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罗正富出席研讨班并讲话。他说,《宗教事务条例》的颁布施行是我国宗教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贯彻依法治国方略的一件实事,标志着我国宗教工作方面的法制建设取得了重要进展,宗教事务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迈出了重大步伐。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宗教问题,与时俱进地采取相应举措不断加强和改进我省的宗
教工作。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级党委、政府及其统战、宗教等工作部门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从实际出发,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使我省宗教保持了和谐、稳定和有序,较好地服从、服务于全省的中心工作。

  罗正富就学习贯彻《宗教事务条例》,进一步推动我省宗教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贯彻实施《条例》作为当前宗教工作的一件大事来抓;二、突出重点、把握要旨,全面准确地领会《条例》的基本精神;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下实功夫抓好《条例》贯彻实施工作。

  副省长李汉柏主持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正确认识当前我省宗教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做好宗教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切实提高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能力和水平。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卢邦正出席研讨班。

  国家宗教事务局局长叶小文昨日下午在研讨班上作了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的专题辅导报告。

  李翕坚(云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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