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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幸携带畸胎病毒 苦命妇三度失子更“被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1:49 金羊网-新快报

  新快报讯(见习记者 李丹 通讯员 刘赞强) 三次怀孕三经产子失子之痛,身心受到极大打击的何女士万万没想到曾经感情非常不错的丈夫最近竟然一纸诉状要与她离婚!为讨还公道,何女士向其原丈夫索赔80万元。

  苦命妇曾三度失子家住顺德乐从镇路洲东二村的陈先生与妻子何女士,是九年前经朋友介绍相识,经过一段甜蜜的恋爱生活后而走进婚姻殿堂的。据何女士讲,自2000年7月登记
结婚以来,她们夫妇感情非常融洽。2002年3月8日,自己剖腹产生下一男孩,但全家人并没有像预想的一样因“后继有人”而请客祝贺。因为孩子一出生就同时患有下颌脓肿等多项疾病,健康状况很差。医生诊断为先天畸胎,无法治疗。2个月后,取名陈×源的男婴去世,这对陈先生夫妇的打击都很大,但两人感情并没有受到影响。2003年2月份,何女士又怀孕,由于第一胎是剖腹产,产后短时间内怀孕,会有危险。他们夫妇听从医生建议做了人工流产。2004年5月何女士又怀孕,家人都很高兴。但几个月后的孕检,又发现胎儿发育不正常。医院检查结果显示,何女士血液携带风诊病毒,又有分娩畸胎史,继续妊娠胎儿会患先天功能不全。遭遇了一次丧子打击的夫妇俩为了有健康后代,商量之后进行了药物引产。

  被逼离婚获赔20万何女士先后到佛山、广州等地的医院进行治疗,经医院检查认定何女士血液中携带致胎儿畸形的病毒,不能再生育健康的孩子。此后,生育问题给双方留下了阴影,夫妻感情日渐淡漠,最后不得不分室而居。近日,承受煎熬已久的陈先生,以妻子血液携带畸胎病毒不能生育健康孩子为由,向顺德区人民法院提起了离婚诉讼。伤心失意的何女士,无奈之下提出离婚条件,要求丈夫补偿她多次人流的身心损失及名节损失共计80万元,并应解决她在顺德暂无其他居所的居住问题。顺德区人民法院对双方离婚一事进行了调解,但双方未达成协议。最终经审理判决,准予双方离婚,陈先生须支付给何女士住房帮助款和补偿金共20万元。(子琦/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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