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陆川讯 最近,陆川县温泉镇中屯村吕某和万丈村的陈某,因涉嫌运输毒品罪,被云南省永德县公安局依法执行逮捕。
今年21岁的吕某和陈某,于今年3月9日在广州打工时认识了3个人(两男一女,另案处理),这3人让吕某和陈某帮他们做一件事,答应事情办好后每人给2000至3000元的报酬,当时他们没有说要做什么事情。到了晚上10点左右,这3人便给吕某和陈某每人1600元的路费
和两张从广州到昆明的飞机票,说让他们到昆明后等他们的电话,再安排做什么事情。3月10日早上9点,吕和陈坐飞机于当天早上11点多到达昆明,不久陈某接到从广州打来的电话,让他们二人从昆明乘卧铺车到镇康。11日早上到镇康县城后,广州那3个人又打电话给陈某,让他俩到镇康县城粮贸宾馆213号房间住下,说等一会有人送东西到房间的。12日早上5点多,有一个约30岁左右的男人用一个黑色塑料袋提着一袋东西到了他们的房间放下后,没说任何话便走了。过了一会,广州那边打电话给陈某,让他和吕某将塑料袋里的东西吞到肚子里带回广州,根据3人的要求,他们便开始在旅店里吞“毒 保掏旰笥诘碧熘形?2点两人开始乘车,到永德县城住了一晚后,3月13日9时45分,他们一起乘坐从云南永德发往昆明的卧铺车,在途经永德县一路段时,因形迹可疑,被在此设卡查缉的公安民警盘查,经X光检查后,二人承认体内吞服有毒品海洛因。后来,吕某从其体内排出毒品海洛因44粒,净重350克;陈某31粒,净重246克。这次从他们身上查获毒品海洛因75粒,净重596克。
他们二人因涉嫌运输毒品罪于3月15日被云南省永德县公安局刑事拘留,最近经该县人民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尹悦文 余 鑫)
来源:玉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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