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不按标准收费市民可电话举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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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2:58 新文化报 | ||||||||
本报讯 (记者张伟伟)昨日,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面向全市出租车行业下发通知,要求各出租车企业、业主及从业人员按照长春市委、市政府“创建文明城市”及市建委“关于对公交行业营运服务进行专项治理”的要求进行整改,限定整改时间从20日起至24日止,27日管理部门将全面检查,对整改不合格的单位或个人,将按相关规定的最上限金额严处。
这次活动要求计价器按规定检测完好,按标准收费,主动出具发票,不拒载,不宰客;不私自张贴未经长春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统一规范设置的广告。在此期间,全市出租车辆都将接受市民监督,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不文明车辆及驾驶员,市民可拨打0431-7691894举报。(新闻编辑:曲兆佳)(来源:新文化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