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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坚石案宣判 主犯于波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5:09 CCTV《全球资讯榜》

  昨天,轰动全国房地产业的“北京坚石房地产公司诈骗案”终于有了判决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 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于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合同诈骗罪 判处被告人蔡敏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31岁的于波是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是北京坚 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7岁的蔡敏是于波的女友,重庆市人,曾在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任出纳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6月,经潘某转让,于波成为
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之后,于波伙同蔡敏 等人,用高额租金诱骗房主出租房屋、但只向他们预付少量租金,同时再用低价诱骗房客租房、收取大量房租。靠这种“高进 低出”、“短付长收”的方法,他们在短短4个月的时间里,诱骗房主冯某等516人次,骗取房屋租金高达近380万元。 这些钱后来都被他们用于支付高额提成和个人挥霍等等。2003年11月,于波、蔡敏卷巨款潜逃,2004年2月在海口 被查获归案。案发后追缴赃款、赃物共计约人民币120万元。宣判后,于波和蔡敏都表示将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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