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坚石案宣判 主犯于波一审被判无期徒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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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5:09 CCTV《全球资讯榜》 | ||||||||
昨天,轰动全国房地产业的“北京坚石房地产公司诈骗案”终于有了判决结果——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合同诈 骗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于波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合同诈骗罪 判处被告人蔡敏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31岁的于波是黑龙江省铁力市人,是北京坚 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7岁的蔡敏是于波的女友,重庆市人,曾在北京坚石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任出纳员。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3年6月,经潘某转让,于波成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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