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记者港澳游要加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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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5:22 扬子晚报 | ||||||||
“将游客划分等级,按不同标准收费,我觉得这是一种消费歧视。”20日,在湖南省中国旅行社为父母办理港澳5日游的周女士,怎么也想不明白,同样是消费者,为什么旅行社要专门针对老人60岁以上、小孩 18岁以下 、老师及新闻媒体人员在原价基础上加收每人300元? 周女士说,自己一直想完成父母的一个心愿,带他们去趟香港。前两天,便托朋友到
20日下午2时,记者来到位于车站北路的湖南省中国旅行社,在前台接待员给出的“香港、澳门、珠海常规游”行程表上,明确指出“老人、小孩、老师、新闻媒体人员需在原价上每人加收300元”。对此,接待员解释说:“低价港澳游其实就是购物游,所以价格便宜,老人买东西谨慎,孩子又没有经济能力,所以需要加钱,不然价格这么低,还安排食宿,旅行社早就亏本了。” 随后,记者亮明身份,就条款中“老师和新闻媒体人员”也要加收钱的问题提出质疑,对方未置可否,忙别的事情去了。记者又电话采访了湖南国旅的曾小姐,她说这已成为旅游行业不需明说的“行规”,她还以“隔行如隔山”为由,表示和记者解释不清。记者又以普通游客的身份拨通了长沙某旅行社的电话,工作人员坦率地回答说:“我们对老人、小孩加收300元,对老师、新闻媒体人员则收得更多,因为这些人群难以侍候,他们喜欢挑剔、喜欢较真,尤其是新闻媒体人员,我们做得稍有不慎,就会予以曝光。”据了解,在长沙市开设港澳游的旅行社均有相关规定,而旅行社则表示,这个规定是港方要求的,钱也交到了香港中国旅行社。 据业内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士介绍,为吸引游客,旅行社大多把港澳游团费订得很低,然后靠自费项目、购物来赚钱,而旅行社的利润几乎都是从购物回扣中提取。对此,秦希燕联合律师事务所的值班律师表示,消费者有权利享受平等权及公平交易权。遇到这种情况,消费者可以向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投诉以求协商解决,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参与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据潇湘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