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论选登:“36年分期还酒债”并不搞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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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6:54 金羊网-羊城晚报 | ||||||||
杜冰陕西安康市双龙镇的10个部门5年里共欠镇上一家酒店餐费20万元,酒店已于2002年被迫歇业。此事惊动了市委书记,双龙镇政府专门就此发出文件,并计划用每年至少还0.5万元的方式分期还清所欠酒债。 (据6月19日《三秦都市报》报道)
关于乡镇政府吃垮酒店的新闻我们已经看过很多,之所以这条新闻能够引起人们的注意,在笔者看来,全在于分期偿还酒债的方式太过“搞笑”!6月20日中央电视台《第一时间》栏目也“饶有兴趣”地对此作了一番“调侃”:20万元餐费中除去已经要回的2万元后还剩下18万元,每年还0.5万元,估计要用36年才能还清,酒店老板能否活着等到哪一天呢? 真佩服双龙镇竟能想出“分期还酒债”的招儿来!就这样逗小孩儿闹着玩儿的还要以文件的形式下发执行,岂不是借着酒意地“搞笑”? 然而在调侃之余,我不禁思索:怎么越是穷的地方就越是出现“吃垮酒店”的现象呢?怎么类似的丑事儿总是发生在乡镇一级呢? 这些问题恐怕不是用简单的“干部馋嘴”就可以说得清楚的!在我看来,乡镇一级的公职人员经常到酒店公款消费的问题,除了个别基层干部蹭公家饭外,还应该和频繁接待上级部门的任务量联系起来;常年赖账不还的问题,除了个别领导故意拖延外,还应该和乡镇一级基层公共财政窘迫的现状联系起来看。“36年分期还酒债”,从另一方面恰恰印证了双龙镇等基层政府捉襟见肘的财政状况,这种“丢人事儿”在接待费充裕的“富单位”是绝对不可能发生的!解决类似问题,恐怕还不仅仅在乡镇政府自己身上吧? (晓航/编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