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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防汛纳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7:34 新华网

  新华网哈尔滨6月21日电(记者王建威、王春雨)记者从黑龙江省有关部门了解到,为确保政令畅通,工作落实,黑龙江省将把防汛抗洪纳入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紧密结合。

  黑龙江省省长张左己强调,要进一步完善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体系,把责任、事权和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部门、基层和人头;要把防汛抗洪纳入各级政府工作
目标考核体系,与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奖惩制度,对于成绩突出的同志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张左己表示,要加强领导,建立和完善防汛责任体系,各级政府“一把手”是防汛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必须亲自研究安排抗洪工作,深入抗洪第一线,亲自检查指导工作,一旦发生灾害,按照预案要求,必须在第一时间亲临现场指挥;在主汛期,有防洪任务地方的行政主要领导一律不准外出,不准轮流休假,并时刻与上下级保持通讯畅通。(完)(责任编辑:马俊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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