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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合同也能确立劳动关系


http://www.sina.com.cn 2005年06月21日18:06 光明网

  记者 冯蕾

  本报北京6月20日电

  劳动保障部日前下发《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三种情形”的,劳动关系也能成立。有关专家今天在接受
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规定对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

  据了解,这“三种情形”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此外,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考勤记录、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劳动保障部劳动科学研究所副所长莫荣表示,该规定具有三个意义:一是只要发生劳动关系,劳动者就能受到有关法律的保护,这解决了由于没有劳动合同,发生劳动争议时双方劳动关系难以确定的问题;二是不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只要符合三种情况就能确定成立劳动关系,这其实有利于劳动合同签订率的提高;三是这一规定的出台对保护灵活就业人员的权益很有帮助,为农民工和下岗失业人员维护自身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来源:光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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